記者上午獲悉,因發展下級賭博代理開展賭博活動,賭博網站總代理焦鯤近日因開設賭場罪被朝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4000元。
記者從法院了解到,自2010年以來,焦鯤在其暫住地北京望京西園四區以及老家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區西五條路鑫嘉園小區內,為“金沙”賭博網站擔任總代理。焦鯤發展下級代理樓德威(已逮捕)等人,由下級代理接受投注進行賭博活動。2010年9月,焦鯤被逮捕。
據悉,34歲的焦鯤是黑龍江省人,曾因犯非法拘禁罪于2006年2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2006年4月4日刑滿釋放。
朝陽法院認為,被告人焦鯤為牟取私利,為金沙賭博網站擔任總代理,發展下級代理進行網絡賭博活動,構成開設賭場罪。焦鯤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對其依法從重處罰。鑒于焦鯤當庭認罪態度較好,故對其所犯開設賭場罪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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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賭博網站總代理發展下線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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