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教授蔡繼明主持了國家假日制度改革的研究,并提出拆散五一黃金周、增加傳統節日休假的建議,因此招來網民在百度貼吧里的謾罵。為此蔡繼明將百度起訴到法院索賠210萬余元。昨天海淀法院判決駁回其索賠請求,但要求百度提供出謾罵網民的信息以便蔡繼明維護自身權益。
蔡繼明是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教授,2007年12月,國務院公布了修改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其中內容大部分來自蔡繼明領導的假日制度改革課題組,改革方案拆散了五一黃金周,并增加了傳統節日休假。此后,蔡繼明發現百度貼吧中有以他名字命名的貼吧,貼吧中有很多網民把對假日改革的不滿發泄到了他身上,出現大量侮辱、謾罵和威脅的言語。蔡繼明稱,這些言論對他和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嚴重影響了他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因此起訴到法院要求百度刪除貼吧中的侵權言論,關閉蔡繼明吧,發表致歉聲明,提供這些網民的用戶個人信息,同時賠償他精神損失費以及維權費用共210萬余元。
庭審中百度公司辯稱,在互聯網環境下發生的民事侵權行為,要嚴格區分網民行為與運營商行為,由于涉案貼吧屬電子公告服務,均由網民創建,帖子系網民發布,應由發布者承擔相應責任。百度公司僅為網站貼吧經營者,并且充分履行了對百度貼吧發布內容的事前提示義務和事后管理義務,發現訴爭帖子后已經及時刪除,不應承擔法律責任。
法院審理后認為,實施侵權行為的是網民而非百度公司,百度公司只是提供了網絡貼吧服務平臺,并非直接侵權人,而且在接到蔡繼明的通知后,已經采取了及時必要的防止措施,其行為不存在過錯,也就無需對網民侵害蔡繼明人格權承擔連帶侵權責任。因此作出上述判決。
昨天上午,蔡繼明本人并未到庭,其代理人當即表示肯定要上訴,但未表示是否對侵權的網絡用戶進行起訴。被告百度公司代理人沒有對判決結果發表意見。
■法官說法
網絡屬于公眾言論渠道
此案主審法官陳昶屹說,這起案件雖然是在《侵權責任法》頒布之前受理的,但在審理中參考了《侵權責任法》的法條。對于蔡繼明要求百度刪除貼吧言論、關閉百度“蔡繼明吧”,法官認為,貼吧只是公眾輿論對公眾人物和公眾事件發表言論的渠道,以“蔡繼明”命名吧名只是指代輿論關注的焦點,本身并沒有侵害其姓名權的故意;而且網絡言論是輿論監督的一個重要渠道,比如很多腐敗案件或熱點事件都是由網民揭發出來的,因此從保護社會利益的角度出發,不應對網絡言論采取過于嚴格的措施。因此法院對這部分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但是在“蔡繼明吧”上對其進行謾罵、侮辱和語言威脅的網民,百度公司應該基于善良管理人的誠信義務,在技術力所能及范圍內向蔡繼明披露,以便他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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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中從事侵權行為的主體并非百度公司,而系使用百度公司提供的網絡貼吧服務平臺的網絡用戶,故百度公司并非造成蔡繼明的人格權益損害的直接侵權人。 備受關注的假日制度改革倡議者、清華大學教授蔡>>>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百度被判“交出”罵清華教授網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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