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成都舉行的2010第五屆中國網上零售年會上,科技部現代服務業專家組副組長柴躍廷教授呼吁,在國家尚未有電子合同方面法律的情況下,地方政府應該制定地方性條例,讓電子發票具有合法性,解決電子商務網上交易中的糾紛。
“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地方和部門出臺電子商務的產業政策。”柴躍廷說,電子商務有別于軟件產業或者傳統的服務企業,要推動作為新興產業的電子商務,政府應該提供相對優惠的產業政策和稅收政策。除了產業政策和稅收外,柴躍廷在會上提出,政府更應該加強電子商務的信息基礎設施規劃和建設。“信息基礎設施,并不是大家認為的鋪設網絡。”他說,現在提的最多的三網融合、多網融合,屬于以硬件為主的基礎設施,電子商務的基礎設施更多是軟性的,是電子商務的應用和服務企業所共同需求的。
柴躍廷提出,信息基礎設施應該包括五個方面,電子商務的市場主體應該真實、合法,不僅在網上能看到真實性,而且其身份是工商部門注冊過的,所銷售商品也能經過質監部門的檢測;建立一個規范、準確的信息共享機制,把從事電子商務企業在網上的銷售信息集中共享,避免虛假信息,確保網上交易信息的真實準確;建立第三方證據保全機制,對電子合同、電子訂單、電子小票、電子發票這些交易證據信息進行保存,減輕電子商務企業在整個交易服務中的負擔;電子商務信用信息中,除了工商部門的年檢信息、金融的接待信息外,還應該有交易過程中的誠信信息,建立一套機制和平臺,在網上共享這些信用信息;減輕網上交易維權的成本負擔。
柴躍廷說,在國家尚未有電子合同方面法律的情況下,建議地方政府先制定地方條例,對網上消費的權益保護、個人隱私的保護、企業商務秘密保密、電子信息的合法性、電子發票的合法性進行相應的規定。“一旦電子發票合法了,以后在網上交易中遇到糾紛,就有直接的證據進行維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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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網購維權缺證據 專家呼吁電子發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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