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灰色地帶”徘徊了十年的第三方支付,將迎來一場前景不容樂觀的洗牌。
6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公布了將于今年9月1日開始施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下文簡稱《辦法》)。該辦法對非金融企業的支付業務實行嚴格的準入制度,支付寶、財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機構必須在《辦法》實施之日起1年內持有“準入證”——《支付業務許可證》,才能夠繼續從事支付業務。未經央行批準,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務。
對于市場普遍關心的準入門檻也并不低:注冊資金最低3000萬元實繳貨幣資本,出資人連續2年盈利,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錢措施,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等,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繼續從事支付業務。這意味著,支付寶、財付通、易寶支付等第三方支付企業,必須在一年緩沖期內經過央行審批、取得相關牌照后,才可繼續支付業務。
和互聯網行業中的其它牌照一樣,《支付業務許可證》的出臺將成為這一行業分水嶺,那些不合格的第三方支付平臺企業將會就此出局。特別是對絕大部分規模較小的第三方支付企業而言,“主要出資人必須連續盈利2年以上”的規定將給它們帶來致命的打擊。
“目前八成以上第三方支付企業喪失申請牌照資格。”甚至有業界人士如此悲觀地預計。
快錢出局?幾家歡喜幾家憂。
《辦法》實施的一個重要的意義就是標志著央行認可了非金融支付機構的行業地位,并將其納入監管范圍。然而,一些可能觸碰到行業“高壓線”的第三方支付企業卻因此遭受質疑。
6月19日,也就是央行管理辦法發布的兩天前,公安部官網通報,在蘇州偵破的“樂天堂”開設賭場案中,第三方支付平臺“快錢”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梅某因涉案被逮捕。經查,梅某與境外賭博集團勾結,協助境外賭博集團洗錢30余億元,為“快錢”公司牟利1710余萬元。
業內人士認為,有此“不良記錄”將為業內排名前五的快錢的牌照申請帶來負面影響。不過“快錢”顯然不準備就此放棄。該公司在給媒體的回應中稱,在此事件中所指涉案員工并非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而且快錢與商戶所簽訂的合作均屬于正規業務范疇。但商戶卻采取惡意隱瞞手段,在正規業務的掩護下,從事非法交易。同時快錢也將依據央行的相關管理規定,積極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
無論結果如何,一個無法忽視的事實是:作為游離在銀行支付結算系統之外的第三方支付就如同雙面的硬幣,一面為網民打開了方便之門,隨之而來的是日益龐大的業績,而另一面則是巨大金額所帶來的金融管制風險。
從1999年萌芽到現在,第三方支付行業已經走過整整10年的快速發展。根據易觀國際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2009年國內第三方支付市場交易規模接近6000億元,并在兩年內有望突破萬億。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賀強估計,這些資金至少有數百億元人民幣。如果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則存在資金安全隱患,金融風險難以控制,比如一些企業可能“卷包就跑”。
此前央行支付結算司司長歐陽衛民在今年5月也曾警告說,“目前有很多犯罪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組織來進行網上賭博、販毒等交易,希望第三方支付組織要加強對客戶的審議。”
此前支付公司一直面臨著國家政策的不確定性,這個行業始終處于法律的邊緣,既沒有法律禁止,也沒有法律允許。整個行業在發展中的企業競爭也并不規范。此前前支付寶總裁邵曉峰就表示過擔憂,“像我們這樣的公司,涉及大量金融資產和資金的流轉,如果沒有一套規范的體系,一旦行業里某家公司出了一個大問題,可能會連累整個行業受到打擊。這是我們非常擔心的事情。”《辦法》的出臺,或將令長期游離于金融監管之外的支付公司 “找到組織”。
不過新規對于外資線上支付企業來說,則可能是另一番前景,央行表示,外商投資支付機構的業務范圍、境外出資人的資格條件和出資比例等,將由央行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準,將對外商投資支付機構另行監管。業內人士認為,央行在該行業中限制外國企業的主要動機是保護ChinaPay,即中國國內各銀行間設立的一個支付平臺。 上一頁1 2 下一頁進入論壇>>(責任編輯:嫻子)聲明:IT商業新聞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咨詢:(010)6802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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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第三方支付面臨大洗牌 未來博弈超級網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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