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深陷“隱私門”一時難以脫身,一切皆因街景取景車在收集Wi-Fi網絡數據時“意外收集用戶電子郵件、搜索請求及其他網絡活動相關隱私數據”而起。一時間,谷歌四面楚歌。它的道歉并未獲得公眾諒解,反被指“缺乏誠意和合作態度”。
谷歌欲說還休的曖昧態度從一個側面也折射出其自身價值觀的矛盾。
早年間,這個靈動的“規則破壞與制定者”大聲喊出“不作惡”,網民為之眼前一亮。哦!這應該是一個厚道的家伙。
可別忘了,身為商人的谷歌也是個精明的玩家。其實,當它一再宣稱要做“精準搜索與信息推送”,甚至開始同時操刀操作系統與瀏覽器時,你就該敏銳地感覺到,自己的數字化隱私很有可能被泄露甚至販賣,也許只是時間早晚而已。
同樣屢遭質疑的Facebook不也是這樣嗎?當你把愛好、興趣、個人選擇等信息都大方地留在上面,它也動起了隱私的主意,拿來換取真金白銀。盡管,它認為這些隱私不過是數據而已。
數字化讓人們越來越容易地放松了警惕,日記本變身博客,嘮叨成了微博……如果說這類信息容易收集,而且傳播帶來的危害性還不大,谷歌“不小心”的信息收集就有“不厚道”的嫌疑了。畢竟,這些隱私的外流可是違背了當事人的意愿,沒人會請谷歌主動來這么做。
互聯網受歡迎的原因之一在于倡導的信息透明、公平地分享,將人們的想象和能力幾乎無限制地釋放。而對于互聯網企業來說,自身的最大商業價值在于最大程度地黏住用戶,并最終“了解”這些人們。有了龐大的用戶基數,后臺的BI(商業智能)挖掘數據就有了原材料,而它們對于盈利模式的探討在某種意義上就是思考如何把數據“賣出去”。
從這個意義上講,多數互聯網企業要想走向盈利高端,對于用戶信息的渴求是無止境的。這有錯嗎?我們無法想象沒有互聯網的生活。沒錯嗎?網民的個人隱私正在被泄露甚至利用。這一商業倫理上的難題似乎是“互聯網原罪”。這就不難理解“不作惡”與源生的“不小心”給谷歌帶來的沖擊。
從技術價值論的角度來講,我們不僅需要考慮技術可行性,也同時應該考慮技術后果和社會責任,否則,將衍生出傳統科學與工程世界的圖景危機,技術進步將與社會發展爆發更多沖突。
見微知著,頻發的“隱私門”事件不過是促使人們深層次思考重建“整體論技術觀”的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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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谷歌隱私門:當“不作惡”對撞“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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