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實名制被指是雙刃劍
【IT商業新聞網訊】(記者 張幼陽)網店實名制近日終于塵埃落定,許多網購消費者拍手叫好,認為今后網購將更有保障。6月1日,工商總局正式公布《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辦法》將于自7月1日起實施。
《辦法》規定并不強制要求必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很值得慶幸,工商總局對開網店辦照并沒有實行“一刀切”,不是所有網店都要強制辦照,這給一些臨時進行二手或閑置物品交易的個人賣家,留下了些許生存的空間。
《辦法》還規定,提供服務交易平臺的網站(如淘寶)要對網店開辦者的真實身份信息進行審查和登記,建立登記檔案并定期核實更新。并應審查、記錄、保存在其平臺上發布的網絡商品交易的信息內容及發布時間。
國家工商總局在答記者問中指出,這套規則體系比較好地解決了虛擬空間條件下網絡商品(服務)經營者主體資格真實性的識別問題,可以保障“虛擬主體”還原為真實的主體,為消費者有效識別查證網絡商品交易主體真實身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了基礎性制度保障。
電子商務界資深評論人士王峻濤鮮明地表示:“賣東西的必須實名”。王峻濤認為,我一點都不明白消費者為什么會被忽悠得向一個虛擬的“人”付錢買東西還說這是商業新文明。做買賣,必須責任第一,而責任就是必須要讓消費者知道賣家是誰。
然而對于此項規定,有業界人士指出,這些交易平臺顯然并不具備像工商登記注冊那樣的條件。因此,在新的管理辦法具體實施過程中,網店實名制的落實,還得要去工商管理部門去登記。
對于網購實名制新辦法的出臺,有網店賣家道出了自己的隱憂,網店經營者到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后,工商部門管理,繳納相應的費用是在所難免的,運營成本也會水漲船高,這樣一來,網店的的價格優勢就會被減弱。如此這般,本來就收入不高的我們,開網店的成本就會增加,買家網購的價錢也會隨之提升。我們拿什么來吸引網購買家呢?電子商務的舞臺,我們要“被下臺”了不成?
坊間的評論人士指出,賣家的其實也不用太過憂慮此事,網店實名制是一把雙刃劍,劍一出鞘,如何趨利避害才是關鍵。利,無疑就是更好地網購保護消費者的利益,買家自然是得了實惠。弊,就是工商管理部門在監管網店的同時,也會產生相應的費用,這無疑將增加網店店主的負擔,其網店的價格優勢也個會減弱。因此,希望工商監管部門在監管能夠規范網店實名制的相關規章制度,盡量減少中間環節,為網店店主行方便。與此同時,網店實名制后,消費者對于網購的信心也會提升,網店業績也就隨之上揚。網店實名制這把雙刃劍如果用的得當,還可以促使電子商務才能健康規范地發展呢。當然,反之,監管部門部署的實名制注冊等相關事宜,如果讓網店店主“不堪重負”,這將會增加網店店主抗拒監管的情緒,那就是電子商務界的“杯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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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網店實名制是雙刃劍 買家歡喜賣家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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