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2010年1月12日曾宣布它將停止審查中文搜索結果,并考慮關閉其中文的Google.cn網站并且撤出中國,原因是新聞審查問題和中國內部的黑客攻擊。對于其與中國官方的談判進展,一直以來該美國搜索巨頭并未透露過多細節。
Google中國月底關閉?
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3月10日表示,谷歌正在與中國政府進行積極談判,預計將很快與中國政府達成解決方案。但施密特并沒有透露更多的細節以及談判時間表,只是表示,“將很快有一些進展。”
與施密特的沉穩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谷歌公司另一名高層的強硬表態。日前,谷歌公司副總裁、副法律顧問尼克爾·王表示,谷歌堅決拒絕根據中國政府規定來審查其中文搜索網站,即便這意味著離開中國市場。
繼谷歌CEO施密特宣布了“正在協商”的消息后,新浪微博上就盛傳:“據客戶方面消息,谷歌中國客服和銷售今天已跟客戶電話通知:Google.cn可能會在月底關閉。”這隨即引起網友猜疑:“難道這就是施密特所說的結果?”
目的何在?
專業人士認為:谷歌高管看似不同的表態,說明其對于是否退出中國的決心仍然不堅定。谷歌宣布退出,也許只是一種商業策略,“這一事件曾經消沉過一陣,現在又提出來,也許是為吸引眼球。不到萬不得已,谷歌不會退出。”
某行業人士稱,谷歌首席執行官的表態,表明谷歌中國是去還是留,仍有回旋余地。“谷歌能挺直腰板說要退出,可能與其在業界的強競爭力有關。它要求停止審查的目的,也正是考慮到搜索結果的過濾會影響到其搜查引擎的競爭力。”但退出意味著損失中國市場,“要競爭力還是要利益,谷歌一定會自己估量。”
有網友分析稱,谷歌退出中國事件,并不是普通的商業行為,而是美國政府赤裸裸的戰爭威脅。貿易戰,早已開打;對臺軍售也只是重復踐踏中國的外交底線。谷歌拒絕中國政府的言論審核,威脅退出,是在進一步試探政府和人民之間是不是有裂痕,要侵犯中國內政,蠱惑人權高于主權。
也有網友幽默地說,谷歌是被“門”擠死的,并總結出這三年時間里谷歌陷入的各種“門”事件(牌照門,辭職門,地圖門,詞庫門,抄襲門,報告門,流氓軟件門,惡搞門,稅務門,漏稅門等等)。
美媒體援引內部知情人士消息宣稱,谷歌公司可能與中國做一個交易,用取消與色情及賭博有關的搜索信息,來換取政治話題上的搜索自由。
“談判”究竟有沒有?
谷歌事件中,關于談判的說法,最早出現在1月13日Google高級副總裁、公司發展兼首席法律顧問大衛·多姆德(David Drummond)執筆的官方博文中,博文中寫道:“未來幾周,公司和中國政府將討論在什么樣的基礎上,我們能夠在法律框架內運營未經過濾的搜索引擎。”
但在1月15日,無論是中國外交部新聞發言人姜瑜還是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在回應“谷歌事件”時,都沒有提及“談判”一事。
在同一天,Google CEO埃里克·施密特接受美國媒體采訪時表態:“希望能與中國政府協商取得一致后,繼續留在中國。”此后,雖然“谷歌事件”在民間反響強烈,中國官方再沒有任何聲音。直到這次兩會期間,先是趙啟正開了個“回頭馬”的頭兒,然后,凡是有工業和信息化部官員出現的場合,“谷歌”成了必問的問題。
3月5日,據路透社報道,全國人大代表、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李毅中在接受訪問時稱,中國政府正在與谷歌就雙方爭議問題進行磋商。
3月6日,全國人大代表、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苗圩則表示,中國政府沒有接到谷歌退出中國的任何申請,中國政府至今為止沒有收到谷歌要進行正面接觸和談判的任何報告。
相比于谷歌副總裁黃安娜在3月2日確鑿表示的“與中國政府對話”一說,人們不禁好奇地想問,中國政府與谷歌到底是談,還是沒談?為何各執一詞?
據某媒體報道,“談判,是國與國之間的事情,中國政府不可能與一家公司來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際技術經濟研究所產業安全研究中心主任騰飛博士表示,“說談也對,因為如果要談,那也應是美國政府替谷歌談判。谷歌一直強調‘在談’,可見一斑;說‘沒談’也對,因為中國政府并沒有與谷歌談判”。
“谷歌其實還是在進行公關戰,我個人認為,對于我國現有的互聯網監管制度和國家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問題,不存在談判的余地,尤其是和一家商業公司。”中國傳媒大學傳播學博士后傅玉輝認為,“況且開此先例,一家一家公司地和中國政府談判,也不太現實。”
談與不談,表面看雖是操作層面的具體運作,不僅僅是“不同說辭”那么簡單,實質上,暗含著談判主體“對等與否”的玄機。而這其中,如騰飛所言,美國政府的積極參與不可忽視。
事實上,與“談與不談的分歧”相比,人們更關注的是“谷歌在中國,是去還是留”。
矛盾升級 中美博弈開始?
谷歌退出中國市場的強硬必將造成互聯網領域的地震。此刻,不僅谷歌的“去與留”引人關注,谷歌事件背后所折射的博弈更讓人深思。
據美國彭博新聞社報道,美國政府考慮將 “谷歌事件”上訴到WTO,理由是指責中國的相關做法實際上是一種不公平的貿易壁壘。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目前正在評估相關的法律程序,而美國的計算機和通訊行業協會也已將相關的投訴提交給貿易代表辦公室,該協會指責中國的做法對美國的互聯網企業構成歧視,同時也不利于電子商務的發展。谷歌公司的副總裁兼副法律顧問尼科爾·王也認為上訴到WTO非常值得考慮,她表示中國要求網絡公司對搜索結果進行自查違反了國際貿易準則。
WTO尚存法律空白
目前,WTO對互聯網內容監管尚未做出任何法律規定,而國際版權公約《伯爾尼公約》則明確規定各國對文字內容擁有審查權。全世界已有164個國家承認該文本,其中包括中國和美國。
相關專家分析稱,在WTO現有法律框架下,美國政府想找到合適的法條,指控中國網絡管理是一種貿易保護并不容易。WTO無權干涉任何一個國家的網絡內容監管政策。
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鄭志海日前指出,與谷歌公司相關的有關非政府組織認為,中國對谷歌公司實施的網絡管理措施違背了中國的WTO承諾,這些指責是沒有根據的,中國依照本國法律對谷歌實施的管理措施符合中國的WTO承諾,美國沒有任何理由向WTO起訴中國。
相比于谷歌副總裁黃安娜在3月2日確鑿表示的“與中國政府對話”一說,人們不禁好奇地想問,中國政府與谷歌到底是談,還是沒談?為何各執一詞?
據某媒體報道,“談判,是國與國之間的事情,中國政府不可能與一家公司來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際技術經濟研究所產業安全研究中心主任騰飛博士表示,“說談也對,因為如果要談,那也應是美國政府替谷歌談判。谷歌一直強調‘在談’,可見一斑;說‘沒談’也對,因為中國政府并沒有與谷歌談判”。
“谷歌其實還是在進行公關戰,我個人認為,對于我國現有的互聯網監管制度和國家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問題,不存在談判的余地,尤其是和一家商業公司。”中國傳媒大學傳播學博士后傅玉輝認為,“況且開此先例,一家一家公司地和中國政府談判,也不太現實。”
談與不談,表面看雖是操作層面的具體運作,不僅僅是“不同說辭”那么簡單,實質上,暗含著談判主體“對等與否”的玄機。而這其中,如騰飛所言,美國政府的積極參與不可忽視。
事實上,與“談與不談的分歧”相比,人們更關注的是“谷歌在中國,是去還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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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探究Google中國關閉背后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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