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蘋果與三星專利戰兩方結辯的最后一天。
早上9點開庭,但前來旁聽的美國民眾從7點多就已經排出圣荷西的聯邦法庭所在大樓的中庭外。由于旁聽的人實在太多,法院又額外開了兩間審判庭,一間視頻直播,另一間音頻直播。結辯一直持續到傍晚接近6點時才結束。
在陳詞過程里,蘋果和三星的律師就外觀混淆、應用程序界面雷同以及索賠金額等爭議點進行了最后的激烈辯論。
現場:法庭爆滿 過程冗長
今天早上陪審團先聆聽判決所需了解的規則,光是念完多達一百頁的指示,就已經耗掉兩個小時。這個案件同樣還牽涉三星在美國的兩個分支機構,以及蘋果指控三星在手機與平板電腦上侵犯多達二十項以上的專利。因此9名陪審員必須針對超過700個的復雜爭議做出決定。
下午,雙方律師才真正進行結辯陳詞,審判庭內擠滿記者、分析家與律師,還有對此案有興趣的市民。即使開了三間審判庭,仍是人滿為患,許多人必須坐在地上。
聯邦法院內禁止拍攝影片、攝影以及錄音。法警也不時進行巡邏,確保沒有人違反規定。而陳詞程序漫長,即便法官宣布在雙方陳詞當中多次休息,仍有少數旁聽民眾睡著。
直擊:蘋果三星律師的最后激辯
蘋果的辯護律師哈羅德·邁克希尼在75分鐘的結辯陳詞中,針對每一項可能受到三星侵害的專利,都用投影向陪審員解釋兩方的證人,并指出三星并沒有提供直接相關的專利設計證人,而派出不了解設計的工程師應答,表明三星并非原創設計。
而三星的辯護律師查爾斯·維爾霍文則采用不同的辯護策略。他先指出市場應該是鼓勵競爭而非壟斷,長方形大屏幕手機并非蘋果專利,就像現在的電視都是四方形大屏幕一樣,屬于科技進步的一部分而非抄襲。三星一一點出蘋果證人證詞不合理或不愿回答之處,同時反告蘋果使用三星的無線技術,并要求賠償近4億美元。
在三星產品可能與蘋果產品外觀設計雷同,而造成消費者誤解的爭執點上,蘋果的代表律師舉例,有兩個消費者在購買三星的平板電腦后,才發現所購買的不是蘋果的iPad,而要求退貨,可見得三星的設計已經達到混淆消費者視聽的程度。
而三星則指出,智能手機或平板電腦是高端消費產品,民眾在決定購買前一定會先作研究,不至于有買錯品牌的情況發生。查爾斯·維爾霍文更現場重新啟動手機與平板電腦,向陪審員展示。他指出在開啟電源后,會先出現三星商標與Android動畫,然后出現主銀幕,之后才可以點擊到應用程序的頁面。消費者不可能不知道自己買的不是蘋果產品,因此沒有混淆之說。
蘋果還著重強調了在索賠金額上有兩個爭議之處。第一個是蘋果何時向三星提出有關侵害專利權的警告,另一個則是三星非間接性的損失有多少。蘋果指出,三星在2010年6月到2012年3月期間,共售出2270萬臺手機,以每臺360美元的售價計,總共獲利81.6億美元。蘋果希望陪審團可以滿足三星需支付其近25億美金的賠款要求,最低限度是5.19億美元。
三星則表示,即使按照蘋果所指出的,三星產品和蘋果產品存在應用程序頁面雷同的情況,但因此就拿全美國市場營業額的81億美元當作是賠償金額的依據并不合理。
專家:判決不會根本改變市場格局
有專家表示,由于陪審團需要考慮的裁決點太多,因此雖然總結陳詞已經完畢,本周宣判結果的可能性極為渺小。如果判決結果即便有利于蘋果,雖然會讓三星損失慘重,但并不會對智能手機市場造成決定性的改變, 因為三星的工程師只要盡快重新針對手機與平板電腦的設計進行小幅修改,即可重新上市。
在美國的這場訴訟,只是蘋果與三星在全球專利戰的其中一個戰場。這兩個手機大廠另外還在澳洲,英國與德國持續有相同的專利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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