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自1991年頒布以來,至今已經“20歲”了,F在,民訴法迎來了一次大修——民訴法修正案(草案)目前正在公開征求民意。
民訴法草案新增加的一條展現了互聯網在訴訟流程中的新作用:“經當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受送達人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這就是說在法院留下自己固定的電子郵箱,法院在取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就會將訴訟文書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傳給你。
微博暫達不到法律要求
而對于微博能否成為法院訴訟文書的送達方式,相關人士并不看好,因為郵件依然是一對一的、不公開的送達方式,能夠留下證據固定和保存,而微博暫時還達不到法律規則的要求,將來能否成為法律制度的一部分,這要看今后的發展。
推薦閱讀
我個人認為,現在的互聯網投資最近已經從風險投資和PE上開始逐漸冷卻,美國的市場也趨于理性。國內創業板的市值,也沒有動輒100倍PE的事,對于創業者來說,不是今天寫三頁紙,找個有名的人做你們的董事長,馬上可以拿>>>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民訴法迎來大修 微博私信暫不可作呈堂證供
地址:http://m.sdlzkt.com/a/guandian/yejie/20111230/174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