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有句方言叫“擂肥”,大意可解釋為“吃大款”。
近日,武漢市國稅局開出一張被稱為“全國首張個人網店稅單”,金額達430.79萬元。
眾多網店由此陷入了擔憂和迷茫:此舉是“擂肥”還是依規征收,如果屬于后者,征稅對象又如何確定?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到,武漢目前征稅的網店已經不止一家。但當地稅務部門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否認國家稅務總局將武漢作為網店征稅的試點城市先行先試。
實體VS虛擬
不怕“實名制”就怕“收稅制”,這是一些網店店主的心態寫照。
“吃螃蟹”的來了。
近日,國內個人網店首張稅單在武漢浮出水面,金額超過430萬,對象是淘寶網“我的百分之一”女裝網店。
武漢市國稅局對這家網店征收的是2010年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滯納金,共計430.79萬元。
來自商務部的人士去年曾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我國將在具備條件時對網絡銷售個人逐步實施工商登記制度,但這一政策的具體內容仍在研究中,暫無實施時間表。
事實上,多年以來,對企業、個人網絡銷售是否征稅、如何征稅尚無定論,國外在這一問題上也存在爭議。
武漢又是如何走出這第一步的?
據當地媒體報道,在武漢的淘寶皇冠級以上網店都將納入該市稅收征管范圍,稅率為3%。
“我的百分之一”是一家擁有三個皇冠的賣家。
在淘寶網上,每家網店的交易量和信譽等級可通過其擁有的紅心、鉆石或皇冠的數量來體現,皇冠是較高的等級,其中三皇冠賣家的“賣家好評”數量在50001~100000分之間。淘寶會員在淘寶網每使用支付寶成功交易一次,就可以對交易對象作一次信用評價。評價分為“好評”、“中評”、“差評”三類,每種評價對應一個信用積分,具體為:“好評”加一分,“中評”不加分,“差評”扣一分。
按網店皇冠級別征稅的說法立即引起輿論一片嘩然。
武漢市國稅局強調,被征稅的這家網店歸屬于實體經營企業,同時表示,按照國家稅收政策,只要達到繳稅起征點的貨物交易,都要征稅,而不是按照網上的級別和信譽度來判斷征稅與否。
武漢市國稅局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上述征稅女裝網店實為武漢爪那服飾有限公司(下稱“爪那服飾”)的網上銷售平臺,爪那服飾另有正常的實體銷售渠道。
但這一說法遭到店主周欽年的反駁。
據《湖北日報》報道,周欽年稱,成立公司主要是為了注冊商標“爪那服飾”和員工辦理社保,其服裝全部在網上銷售,并沒有實體門店。
揪心的“皇冠”
2004年,剛剛大學畢業的周欽年、張維夫妻一定想不到,7年后的今天,兩人會成為一家年銷售額過億的網店老板,更想不到會領到全國第一張個人網店稅單。
2004年,周、張夫婦沖著網店無需經營場地,投入資金少的優點,開始在淘寶上開店銷售女裝。
武漢市國稅局稱,爪那服飾主要通過實體店和“我的百分之一”網上店銷售女裝,2010年銷售收入達1.05億元。
但記者在采訪過程中發現,即使是針對實體證稅,對象可能也并非是稅務部門所說的爪那服飾。
該網店執行經理陳敏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證實,2010年公司年銷售額達到1億多元。但其所指的“公司”并非爪那服飾,而是武漢“我的百家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我的百家”)。
本報此前也曾報道,據相關人士介紹,“我的百分之一”背后是一家叫做我的百家的企業。該公司除了經營淘寶C2C店鋪之外,還在淘寶商城中運營一家名為100f1的網店。
武漢市工商局備案的資料顯示,我的百家注冊資本200萬元,成立于2011年1月,現有員工近300人。這意味著我的百家亦在當地稅務部門辦理了稅務登記。
對此,武漢市國稅局相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給出的回應是,我的百家是今年1月才成立的,而當地國稅局征收的是2010年的稅款。
記者從相關渠道了解到,武漢另一家擁有淘寶皇冠的網店也已經繳納了200多萬元的稅款。知情人士透露,由于該網店在淘寶商城上的銷售額不高,因此在征稅的時候也將其淘寶個人網店上的銷售額計入。
相關人士透露,事實上,稅務部門起初確實是計劃對該市三皇冠以上的網店征收3%的增值稅,但因各界對這一征稅標準普遍質疑,而臨時改口成為向網店的實體企業征稅。
是個案還是整體試點
記者留意到,“我的百分之一”目前的定價策略已經發生改變,服裝從主打二三十元變為七八十元左右。過去靠低價贏得消費者追捧的淘寶女裝銷售冠軍店,開始謀求新的利潤增長方式。
據武漢市工商局介紹,當地像“我的百分之一”這樣,由企業、個體工商戶開設的網店約有500家,這些網店有的隸屬于加工制造型企業,有的是商貿流通型企業下屬企業,也有純粹的電子商務型企業。
這些網店是否也會收到稅務部門的稅單,尤為引人關注。按照武漢市國稅局所指的“只要實現貨物交易就有納稅義務”的征稅標準,結合淘寶網的統計,截至2010年底,武漢在淘寶上正常經營、有穩定收入的各類網店有3萬家之多,年銷售額約80億元,其中皇冠以上級別近400家,淘寶商城店鋪則有800多家。
從這些網店的交易記錄來看,均符合上述“實現貨物交易”的征稅標準。
對此,武漢市國稅局相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并沒有作出正面回應,亦否認國家稅務總局將武漢作為網店征稅的試點城市先行先試,表示“對網店征稅的相關規定不是武漢市國稅局說了算的”。
依法納稅是應盡之義務,但湖北經濟學院電商專家毛志斌表示,管理部門對征收對象、征收稅種、征收比例和征收時機,還應多聽取各方意見。就目前武漢市電子商務發展水平來看,尚不具備征稅條件。
阿里巴巴集團副總裁梁春曉也曾明確表態:“我們不反對征稅,只是要呼吁政府對于網絡這個新經濟領域的征稅區別對待,不能殺雞取卵。”
然而,倘若以2010年全國網絡購物交易4980億元為基數,按照小規模納稅人3%的增值稅征收率粗略計算,那么將會產生近150億元的稅款。
武漢市國稅局辦公室主任周廣春此前則對媒體表示,即使要對網店征稅,中小型網店的稅負也不會很重,甚至可能免稅。淘寶網店一般屬于銷售貨物的個體戶,在湖北省的增值稅起征點為月銷售額5000元。也就是說,月銷售額不足5000元的中小型網店根本不用繳納增值稅。
推薦閱讀
而加利福尼亞州和亞馬遜的爭端遠沒這么簡單。今年3月,加利福尼亞州就提議征收網絡銷售稅,遭到亞馬遜的強硬反對。亞馬遜日前表示,將在加利福尼亞州發起一項選民投票來反對向網絡零售商征稅的政策。 武漢開出中國首>>>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武漢征稅網店已非一家 實體店征稅似借口
地址:http://m.sdlzkt.com/a/guandian/yejie/20111230/1882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