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市場監管應該做“加法”還是“減法”?監管部門應當如何根據形勢變化,對監管方式作出改革從而適應市場?就此問題,證監會近日已經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而在博鰲亞洲論壇期間,4月3日舉行的“金融危機與全球資本市場的新挑戰”分論壇當中,來自監管部門以及證券行業的領軍人物也就此問題發表了各自的見解。
多位與會人士認為,對于市場合理之處,監管部門更多應該“退一步”去做“減法”;另一方面,監管方式也要不斷適應市場新的變化,不斷重新“量體裁衣”,促進市場創新發展;此外,也要放開資金使用限制,進一步放開各種資金進入市場。
而針對新股發行改革,專家認為,需要進一步推進市場化,考慮把審查新股權力轉移到交易所,進一步加強信息披露,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進入市場,讓更多好公司進入資本市場融資,使得新股的供應充足,也要加快退市制度建設。
對市場運行合理之處做“減法”
中國證監會副主席莊心一表示,隨著市場的發展進步,監管部門應當隨時關注行業和市場成長,適當做“減法”,在市場運行合理的地方,要主動“退一步”。未來需要加大證券行業自主經營創新空間,加大監管改革力度,凡是市場有需求、公司有能力、客戶權益有保障、風險控制有相應措施的,都應該放手交給市場。莊心一認為,內地證券市場是在經濟轉軌早期和中期建立起來的,而境外主要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自然成長,變化模式不一樣。金融危機中,境外市場有失效之處,監管過于寬松,政府需要做“加法”加強監管,而內地則是政府較多替代了市場,未來的市場健全需要做“減法”。
“房間內外的氣壓要基本一致,如果屋外風很大,一打開的話,屋里面就受不了。”臺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薛琦就資本市場的開放和改革做出這樣的比喻。他認為,資本市場開放不是那么安全,市場開放會帶來很多內部制度改革的問題,也會帶來沖擊,這需要一步步走。他同時也表示,成功的改革一定是創造了很多的機會,把市場往前推,如果市場“停住不動”,改革就可能出了問題,制度就一定有所不足。監管需要把不合宜的改革“拿掉”,另一方面,監管要求和市場投資者需求未必一致,這也是監管的難點所在之一。
加強信息披露
薛琦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有必要進一步提高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使得潛在投資者獲得更多更準確的信息,促進定價的合理性,防止惡意套現,尤其是如果允許股東通過IPO發行存量老股的話,更加需要信息對稱。另一方面,讓更多的好公司在本土上市也是關鍵,同時加快退市制度的建設。
他同時建議將上市審查交給交易所負責,政府從中退出。他指出,在臺灣上市公司的審查,是交易所負起主要責任,包括香港等地多數都是交易所負責,這樣的話職責就容易劃分,交易所擔任了直接把關的角色。
中金公司董事長李劍閣則稱,近日征求意見稿內容主要涉及加強信息披露制度,讓市場能夠鑒別,并且淡化監管機構對企業盈利能力的判斷。但李劍閣認為,征求意見稿有一個缺陷,“總的是防止定價過高,但是如果給市場這樣一個印象的話,將來投資者認為這個出來后,定價可能會偏低,于是炒新問題又出來了。”李劍閣認為,從目前市場狀況來看,這方面還需要平衡。
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主任方星海則表示,要讓中國更多的企業踴躍到市場發行股票,供應比較充足的話,就會使得發行價格相對比較合理。德太集團(TPG)合伙人Tim Dattels認為,在過去的國有企業和資本市場改革中,很多好企業到香港和紐約上市,A股市場參與者失去了投資這些高質量公司的機會。他建議,高質量公司資產更多應當用于發展內地資本市場,這也是大多數國家和地區改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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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改革意見初出市場熱議“加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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