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稱唯冠屢屢推脫拒絕支付 唯冠喊冤表示對蘋果支付的和解費沒有處置權
此前還是同一“戰壕”的戰友,轉眼間卻又對簿公堂,因iPad在華商標案而站在一起的深圳唯冠和國浩律師事務所,卻因為唯冠“拖欠”律師費,而被后者告上了法庭。
記者昨日從國浩律師所合伙人謝湘輝律師處獲悉,國浩律師所已在上周四向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要求深圳唯冠支付拖欠的240萬美元律師費。本報記者從鹽田區法院立案庭得到證實,該院已對此案進行立案。
謝湘輝表示,他們是不得已才采取訴訟手段。社會輿論也將“不誠信”的帽子扣在了深圳唯冠的頭上;而深圳唯冠董事長楊榮山卻喊冤稱:iPad商標索賠款唯冠沒有處置權,相關的律師費用應該一并由法院依法處理。
唯冠拖欠律所數千萬代理費
為了與蘋果打官司,深圳唯冠先后與廣和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事務所簽訂風險代理合同,由兩家律師事務所代表深圳唯冠,與蘋果在法庭上展開“抗辯”。
據國浩律師事務所律師謝湘輝(作為深圳唯冠的代理人全程參與了iPad商標案訴訟)透露,在國浩律師所與深圳唯冠簽訂的相關法律事務代理合同中,曾約定律師費用為和解金額的4%;而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肖才元也表示,廣和律師事務所與深圳唯冠同樣簽訂了全風險代理協議,合約規定廣和律師事務所有權獲得8%的賠償金額,并注明優先支付。
兩家律師事務所與深圳唯冠簽訂的都是風險代理合同,風險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特殊委托訴訟代理,委托人先不預支付代理費,費用先由代理人預先墊付。如果敗訴或者執行不能,代理人將得不到任何回報,無法收回預先墊付的費用;如果債權一旦執行到位,被代理人將按照約定的高額比例支付給代理人。
據謝湘輝和肖才元透露,為了與蘋果打官司,近兩年時間里,兩家律師事務所都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最終深圳唯冠與蘋果達成庭外和解,蘋果同意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萬美元和解費。按照此前的約定,深圳唯冠應分別向國浩律師事務所和廣和律師事務所支付240萬美元(約合1500萬人民幣)和480萬美元(約合3000萬人民幣)的律師費。然而,和解資金到賬后,深圳唯冠至今沒有支付相關費用。
律所起訴唯冠 唯冠喊冤
由于媒體的大量報道,唯冠拖欠律師費已經成為熱點事件,并引發廣大網友的熱議。輿論主流觀點認為深圳唯冠在與蘋果達成和解協議后“過河拆橋”,不向律師事務所支付相關服務費用,屬于不誠信行為。“怪不得深圳唯冠會破產,這樣一家不講誠信的企業,怎么能在市場中長久立足?”新浪網友“我是波波熊”的留言,得到了眾多網友的支持。對于輿論的指責,深圳唯冠董事長楊榮山大聲喊冤。楊榮山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表示:“蘋果公司所支付的6000萬美元和解費用,并未劃到深圳唯冠賬戶,而由法院保管,將來統一分配給債權人。深圳唯冠并沒有處置權,相關的律師費用也應該一并由法院依法處理。國浩律師所討要律師費應向法院申請,而不是直接要深圳唯冠支付,更不應起訴深圳唯冠。”
法律規定不明確引發糾紛
由于法律規定的模糊性,兩家律師事務所到底該如何獲得這筆費用,確實是個有爭議的話題。楊榮山就表示,深圳唯冠如果正常運營,律師費用也許會優先支付,但唯冠現在不是正常運營,優先支付費用,債權人可能有意見。楊榮山強調,法院會按照法律條款進行處理,唯冠不會“扯皮”。
據悉,深圳唯冠債臺高筑,債主多達百個,其中就包括8家銀行的4億美元債務,6000萬美元的和解費,相對于其債務,不過是九牛一毛。
廣州紅棉律師事務所律師彭周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美國、英國等國家,律師代理費用優先支付是得到司法確認的,但是,我國法律對此并沒有明文規定。“法律規定存在模糊地帶,使得具體操作起來具有相當的不確定性,因此,估計國浩律師事務所與深圳唯冠的律師費糾紛,短期內很難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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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深圳唯冠拖欠千萬律師費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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