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的電子垃圾不少是通過“錘子+硫酸池”的非法作坊拆解分類,對環境及人體健康均存隱患。廣州市政協提交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非法回收作坊每處置1噸電子垃圾可獲利3000~10000元,報告建議,應通過“誰生產,誰承擔回收處理費”等方式規范管理電子垃圾。
“以舊換新”結束 電子垃圾回收面臨新挑戰
日前廣州市政協城建資源環境委員會提交了《關于加快推進電子垃圾管理建設綠色環保城市的建議》(下文簡稱《建議》)表示,“廣州2010年產生的電子垃圾數量達11萬噸,預計到2015年將產生13萬噸。目前廣州電子垃圾回收行業的主要模式是個體回收者回收后,一部分銷售到二手市場,剩下更大的一部分則被運往市區周邊初步分類和分解,部分零部件被運往汕頭貴嶼或佛山海南等地進行下一步拆解。流入回收站的“四機一腦”約占廢棄總數的23.58%,流到二手市場的數量占26.16%。
2009年以來廣東實施的“以舊換新”取得良好效果,比如2010年6月至2011年年底,廣州回收“四機一腦”約108萬臺,回收率和人均回收量分別為20%~50%、1.8公斤/年。但該政策去年年底已結束,《建議》稱,“這將給家電企業和電子垃圾回收處理帶來新的挑戰”。
“錘子+硫酸池”野蠻拆解隱患多
目前,廣東共有4家“家電以舊換新拆解處理企業”,分別位于佛山、江門和惠州地區,廣州暫無這類企業。
《建議》表示,由于專業電子垃圾回收處理企業必須獲得相應資質,投入運營成本大,而非法拆解回收作坊在成本極低的情況下,每處置一噸電子垃圾即可獲利3000~10000元,導致前者“吃不飽”,后者“絕不了”,只有少部分電子垃圾通過有資質的公司回收處理,大部分則被地下作坊分解處理。
非法回收作坊采用的是“錘子+硫酸池”的野蠻式拆解手段,缺乏必要的環保措施,會釋放出有毒有害氣體或排出含有鉛、汞、鎘、鈹等有害重金屬廢液,對環境和人體健康構成長期的污染和損害。
建議:探索市民環?
在解決對策方面,《建議》推崇“誰生產,誰承擔回收處理費用”的原則。建議國家部門制定強制性法規,按出廠產品數量的一定比例,要求廠家負責回收舊電器,并負責環境處理和承擔相關費用,同時對生產污染環境的電子產品而又不負責任回收的企業征收環保稅。
此外,《建議》認為,可結合智慧廣州“五個一”工程建設,探索建立市民環保卡,將環保內容納入社會保障市民卡服務功能范圍。將垃圾(含電子垃圾)分類回收環保積分與購物、充值、公共服務等有機聯系起來,以各項優惠措施激勵市民主動將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含電子垃圾)送往附近制定回收站點,形成有效的市民環保激勵機制。
廣州2010年產生的電子垃圾數量達11萬噸,預計到2015年將產生13萬噸。
流入回收站的“四機一腦”約占廢棄總數的23.58%,流到二手市場的數量占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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