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憑身份證復印件,就能辦出信用卡?東莞人袁明(化名)假借幫人介紹工作等,拿到別人身份證復印件后狂辦信用卡,5年時間辦了63張廣東發展銀行的信用卡,至少透支近140萬元。前日,袁明在東莞市第一法院過堂。涉事的廣東發展銀行則表示,該行也是受害者,已經墊付了被害人的全部損失。
銀行辦卡未核身份 伺機作案
袁明是東莞石碣人,今年49歲。檢方起訴書稱,2005年,袁明在申辦廣東發展銀行的信用卡時,發現該行存在不核實身份資料和財產證明資料的漏洞。袁明覺得自己找到了一條生財之道。
要辦理信用卡,需要拿到真實的身份證復印件。于是袁明通過放高利貸、假稱幫人介紹工作的方式,獲取了大量別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到廣東發展銀行辦理信用卡。遇有銀行需要提交其他資料時,袁明再根據身份證復印件辦了一些假的房產證等。利用這種方式,在2005-2010年期間,袁明以他人名義一共辦理了63張該行的信用卡,至案發時還欠下人民幣1392570 .86元、美金223.01元無法歸還。
2009年,有被害人突然被銀行告知欠款發生,到銀行咨詢才發現被人假冒身份辦了信用卡,于是報案。據廣東發展銀行稱,2009年因此事報案的被害人達七八人。通過刷卡記錄,公安將袁明抓獲歸案。
庭上辯稱刷卡用于資金周轉
前日,該案在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開庭。袁明的辯護律師表示,對于罪名和犯罪事實,袁明都沒有意見,但他認為銀行方面也存在過失。袁明的辯護律師表示,袁明借用他人名義辦理信用卡,不是以占有為目的,而是為了經營生豬生意資金周轉之用,所透支的大部分款項用于經營,后來因為經營不善、虧損嚴重才導致沒能如期足額償還銀行信用卡透支款。
袁明曾供稱,他總共透支了將近300萬元,從2007年開始直到案發,其間曾陸續償還本金、利息、手續費等共約人民幣140萬元,目前還剩下將近140萬元沒能歸還。而起訴書顯示,袁明曾在2002年犯詐騙罪入獄。若這次詐騙罪成立,他將面臨二進宮。
該案主審法官表示,東莞的法院也曾審理過冒用他人身份資料辦理信用卡的案件,但是像袁明這樣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騙領63張信用卡并欠下140多萬元巨款的案件非常少。
據了解,該案將擇日宣判。
銀行回應
廣發行:證件真偽難完全核實
廣東發展銀行信用卡部門人士表示,該行也是受害者,該案發生后,廣發行已經替受害人墊付了近140萬元的全部損失。其表示,廣東發展銀行近年來特別強調信用卡審批,強調必須“親訪、親簽、親核”,即要求工作人員必須到申請人工作單位拜訪,當面看申請人簽名,認真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所有證件。
申請人提交假的證件時,如何審核其真實性?該信用卡部門人士表示,除了身份證外,房產證、工作證等其他證明只能靠外觀來判斷,比如該行專門請專家給工作人員講解各類證件的防偽標識等各種特征,但受客觀原因所限很難完全查實。
對于這個問題,工商銀行東莞分行信用卡部門負責人也曾表示,這屬于行業內的難題,單靠銀行很難完全審核那些證件的真實性。
提個醒
到當地人行可查個人信用
為避免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人盜用,廣發行信用卡部門人士提醒稱,市民要有意識保護自己的身份資料,在辦理各種業務需要出具身份證復印件時,應該在復印件圖案上寫上“只限用于某某用途”的字樣,以防被人盜作其他用途。
若懷疑自己的信息被人盜辦銀行卡,可到中國人民銀行各地方分支機構征信中心查個人信用。一般需要帶上自己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地的中國人民銀行各地方分支機構征信中心,填寫個人信用報告本人查詢申請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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