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9日聯合發布司法解釋,規范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法律適用標準,9月1日起施行。
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胡偉新表示,司法解釋的核心目的是斬斷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犯罪的利益鏈條。
胡偉新說,近五年來,我國互聯網上傳播的病毒數量平均每年增長80%以上,公安機關受理的黑客攻擊破壞活動案件年均增長110%。打擊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犯罪的關鍵是要斬斷利益鏈。
胡偉新說:兩高的司法解釋,《解釋》的相關規定明確了制作、銷售黑客工具、非法獲取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倒賣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和控制權等各種行為的刑事責任,有利于從源頭上切斷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犯罪的利益鏈條,可以有效遏制此類犯罪的蔓延。
依據司法解釋,非法入侵手機、平板電腦將涉嫌犯罪。因為任何內置操作系統具備處理數字功能的設備,比如手機、平板電腦等,都可能成為侵入、破壞和傳播計算機病毒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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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兩高司法解釋:非法入侵手機等將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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