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格力空調因低價投標、標書有瑕疵落選而“怒告”廣州市財政局案僅僅界定為一個法律事件,顯然是不到位的。
從程序上來講,格力空調因為標書瑕疵而似乎只能為自己的過錯承擔責任。但這一說法模棱兩可,因為它無法通過我們關于正義的直覺的檢驗。僅僅因為這一瑕疵,政府就要多花納稅人的400多萬元稅款嗎?怎么就那么慷慨?
因此所謂“程序正義”和“實質正義”的沖突只是表象。政府在這個事件中并不能被假定為自身沒有問題的實體。在標書的瑕疵和多花400多萬元之間,恰恰需要政府對此進行嚴肅的評估和權衡。但因為不是有關人員自己掏腰包,它并沒有那樣做。
這個案件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轟動,與如下兩點息息相關:一是當下政府采購對于公眾來說是一個封閉的領域,這里面的一系列操作處于公眾的視線之外。腐敗不時從黑幕中被曝出來。納稅人為政府采購埋單,在某些暗箱操作中連帶著也為某些官員的腐敗埋單。
這導致了公眾對政府采購的不信任。任何一個關心自己的稅款究竟怎么用的人都會想到,不透明將給暗箱操作提供空間。而不幸的是,爆出的腐敗對這種“猜想”進行了佐證。在這種不信任的氛圍中,公眾一直期待著去揭開政府采購的黑幕。而格力空調告廣州市財政局,恰恰提供了這樣的機會。
二是投標單位居然敢告政府。這與當下“權力通吃”的格局形成一種強烈反差。
人們會問:格力空調以后還想不想和政府做生意?這是一種對“權力通吃”的承認,也是對遭權力報復的擔憂。格力空調的“怒告”具有“示范”意義,無論它的“怒告”有沒有道理,對于公眾來說都是福音。
政府不肯公布評審專家,辯稱說對于評審專家可以公開也可以不公開。的確如此,另外,《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也有“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原則上應在開標前確定,并在招標結果確定前保密”的說法,也暗示在招標結束后,可公布也可不公布專家名單。
這絕不意味著是否公開專家名單就看政府主觀上愿意不愿意,任由權力自由選擇,而是客觀上有無必要,對由此產生的利弊如何權衡。在格力空調告廣州財政局案中,公開專家名單當然可以帶來投標人“公關”專家的可能性,但不公開專家名單不僅一不能讓格力空調對“自己是怎么死的”服氣,因為其對手居然都沒有屬于自己的空調產品,二只能讓公眾懷疑這里有黑幕。換言之,“公關”專家可以用制度預防和懲罰,而不公開卻加劇了政府誠信危機。
政府寧愿多花400萬給沒有空調產品的國有企業,和寧愿拿大把的錢補貼機關幼兒園而不肯補貼弱勢的民辦幼兒園在本質上是一回事。它們都是在對公眾的信息封閉中導致對納稅人的稅款的隨意支配和不公平分配。納了稅之后,政府如何用這些錢提供“公共服務”,對于納稅人來說完全是一個黑箱,他們無法對此進行影響和控制。
(作者系白云區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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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評論:格力案折射納稅人的錢成了私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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