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首都,北京素來有包容外來者的傳統,無論是外地人還是非本地文化,當年徽班進京,最后卻成為“京劇”,其包容力可見一斑。但是最近北京出臺的《對北京市家電以舊換新銷售企業招標公告》(下稱“招標公告”),卻缺少這種“包容性”。
為了響應國務院提出的“促進擴大內需,鼓勵汽車、家電‘以舊換新’”的政策號召,上述招標公告得以出臺。這則公告中赫然列出:“投標人必須在北京地區注冊三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2008年在北京地區納稅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企業”;同時要求“投標人企業資信狀況良好,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5000萬元,企業流動資金不低于3000萬元,近三年內經營資信狀況良好且無不良信息記錄……”記者調查之后,發現全北京符合此兩項要求的非京籍家電企業,只有蘇寧電器[16.07 -3.19%]北京分公司。換句話說,消費者耳熟能詳的海爾、康佳、TCL等企業,均無法達到此項“以舊換新”的企業招標資質,更不用說索尼、夏普、三星這些外資了。
招標公告做出的這些門檻條款的依據是什么?文件中未見說明。一般來說,列出此類條款,原因無非這么幾條:一是既然以舊換新的補貼從地方財政支出,那么能夠進入到以舊換新門檻的企業,也應該為本地稅收、就業做出貢獻。但是,以舊換新的補貼從政府口袋里出,到達消費者口袋里,只是財政與民間財富間的轉移,跟企業有什么關系?要說納稅與就業,任何一家家電企業,只要產品在北京銷售,必然已經納過稅,并因為銷售行為的存在而解決了就業問題,何必要在本地注冊?
還有一個可能的原因是這樣規定,可以降低政策實施的甄別成本,排除掉那些偽劣產品進入以舊換新的行列。但即便真的需要甄別,也應該以一家企業在全國范圍內的銷售業績、資信水平和資產規模來衡量,為什么偏偏要以北京市為標準?假如全國所有省市都做此種規定,有意競標的企業僅為邁入競標門檻這一項,就足夠折騰個大半年了,“以舊換新,大眾受益”的宗旨根本無從談起。
認真分析這個招標公告,很明顯,有關部門制定競標門檻的標準其實只有一個,就是依據某家企業對本地財政的貢獻大小。無論是納稅規模還是注冊資本、流動資金,這些指標,要么反映了該企業為本地財政稅收實打實的貢獻額度,要么可以一窺該企業有多少真金白銀存在本地的銀行系統內。這實際上是把考核財稅部門的政績指標,以招標公告的形式套用在家電企業的頭上,跟“提振內需”的大政方針,沒多大關系。
在經濟學成為顯學的今天,我們的商務部長都可以在華爾街日報上撰文向美國人呼吁,要求他們取消貿易壁壘,強化自由貿易。想來,降低市場經濟的政策成本早已成為經濟官員的理論常識。但理論正確不代表政策就要照本宣科。在實際經濟行為中,地域限制、戶籍限制等非市場壁壘,仍然現實地存在于我們的經濟體中。
從“以舊換新,提振內需”這件事上,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在經濟上初衷良好,可操作性也不差的政策,是如何變成一根買賣雙方都難受惠的雞肋的。在消費亟須提振的今天,我們看到,消費不振的深層原因,恰恰是市場化步伐仍然受到種種或明或暗的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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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限制叢生的以舊換新能提振多少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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